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管理辦法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管理辦法》已于2014年9月29日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規范統計活動,保障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充分發揮統計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相關直屬單位組織實施的統計活動。
第三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的基本任務是對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等監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實行統計監督。
第四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的監督管理和組織協調。
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
第五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機構,充實人員,保障工作經費,完善技術裝備,確保統計機構和人員有效履行統計職責。
第六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統計信息化建設納入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充分應用信息化技術開展統計工作,推進統計信息搜集、處理、傳輸、共享、存儲技術和統計數據庫體系的現代化,提高統計工作質量和效率。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加強對統計信息化建設的指導和規范。
第七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報表填報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如實填報,不得拒報、遲報、虛報、瞞報,不得偽造、篡改統計資料。
第八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二章 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
第九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明確承擔統計職能的機構,設置統計崗位,配備統計人員,并指定統計工作負責人。
第十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計機構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y計工作制度,對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
?。ǘ┙∪珖称匪幤繁O督管理統計指標體系,組織制定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綜合性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等,根據工作需要下達統計任務;
?。ㄈ┚幹?、公布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年報等統計資料;
?。ㄋ模┕芾?、協調本局各司局及直屬單位的專業統計工作,審核本局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擬定的專業統計調查方案;
?。ㄎ澹┴瀼貓绦薪y計法律法規,實施國家統計標準和補充性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標準;
?。┎杉?、匯總、管理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資料,開展統計分析和統計預測,實行統計監督,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
?。ㄆ撸┲笇?、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信息系統的建設;
?。ò耍┙M織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并對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開展的統計業務培訓給予必要指導。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統計機構承擔本部門統計職能:
?。ㄒ唬┙M織和管理本行政區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執行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制度;
?。ǘ┙∪拘姓^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制度和統計指標體系,制發本行政區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綜合性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管理、指導統計調查工作,監督檢查統計工作制度的實施;
?。ㄈ┚幹?、公布本行政區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資料;
?。ㄋ模┕芾?、協調本部門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的專業統計工作,審核本部門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擬定的專業統計調查方案;
?。ㄎ澹┴瀼貓绦薪y計法律法規,實施國家統計標準和補充性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標準;
?。┎杉?、匯總、管理本行政區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資料,開展統計分析和統計預測,實行統計監督,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
?。ㄆ撸┙M織本行政區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信息系統的建設和使用;
?。ò耍┙M織開展本行政區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第十二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統計人員的能力和素質。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優先從具備統計專業知識的人員中選調和補充統計人員,統計人員上崗前必須參加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 統計人員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恪守職業道德,對其負責搜集、審核、錄入的統計資料與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統計人員進行統計調查時,有權就與統計有關的問題詢問有關人員,要求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資料并改正不真實、不準確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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